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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厦内禁止个人电动自行车在楼内进行充电行为,特此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5 15:54:26 作者:李扬 来源:安保部 点击:

    根据北京市防火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通知》的要求,我司为进一步规范管理、预防和遏止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发生,又因我大厦内不具备电动自行车充电条件,自2017年 2月26日起,大厦内禁止个人电动自行车在楼内进行充电行为,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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