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关于给予张苏霞等四人通报表彰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9-02 10:27:09 作者:陈彦彤 来源:行政事务部 点击: 公司各部:安保部保洁员张苏霞于2016年7月14日上午10:30分在12层女卫生间内捡到手机一部,物品已于2016年7月14日上午11:05分,按照程序被失主领走。 安保部保洁员卿小阳于2016年7月30日上午07:30分在B1层女卫生间内捡到手机一部,物品已于2016年7月30日上午08:00分,按照程序被失主领走。 安保部保洁员万红娟于2016年8月9日上午10:40分在5层女卫生间内捡到手机一部,物品已于2016年8月9日上午10:54分,按照程序被失主领走。 安保部保洁员胡金侠于2016年8月23日下午16:40分在B1层男卫生间内捡到手机一部,物品已于2016年8月23日上午16:48分,按照程序被失主领走。 我公司为弘扬这种拾金不昧的道德品质。发扬张苏霞等四人拾金不昧的精神,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张苏霞等四人通报表彰,并奖励每位员工50元。 特此通报。 行政事务部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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