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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知识

国际货物运输知识简介(6)

发布时间:2016-11-18 14:01:19 作者:王浩 来源:商贸公司 点击:

三、国际结算
(二)汇付与托收
2、托收
(1)含义:即委托收款,出口人在发货后,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进口人收取货款的方式。
(2)当事人:
1)委托人(Principal):出口人
2)托收行(Remitting Bank): 委托行 出口地银行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进口地银行
4)提示行(Presenting Bank): 向付款人作出提示汇票和单据的银行
5)付款人(Drawee): 买方
(3)托收的种类:
1)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2)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国际贸易中一般是跟单托收)
①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 :出口人在托收委托书中指示银行只能在进口人付清货款时才交出货运等单据。
②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 出口人在托收委托书中指示银行在进口人承兑汇票时即可交出货运单据。
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风险较大。
3)远期付款交单与承兑交单的区别:
远期D/P:进口人承兑汇票后,代收行保留汇票及全套单据。进口人想取得提单,只能等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以后,或作D/P-T/R,借单提货。但这已是代收行给与进口人的资金融通,与出口人无关。汇票到期时进口人不付款,代收行也得付款。
D/A: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取得全套货运单据,可马上提货。代收行只保留汇票,等到期日进口人来付款。可以看出,远期D/P代收行保留的是汇票及全套单据,但是D/A代收行只保留汇票,其他单据、包括提单都给了进口人。所以我们说D/A的风险大于远期D/P。
(4)托收的特点:
1)性质:商业信用(卖方给买方提供信用)
出口方可能遭遇的风险:
①付款交单——货款被拒付时的损失有运费、差价、仓储费、保险费、变质等;
②承兑交单——货、款两空。
2)特点:手续简单、费用较低。
(5)使用托收方式应注意:
1)调查对方资信,信用范围内采用;
2)买方如属贸易或外汇管制严国家,不宜使用;
3)出口合同争取用CIF、CIP术语,不是CIF或者CIP出口时,可投保卖方利益险;
4)争取采用即期付款交单;
5)少用远期付款交单(尤其对南美买方);
6)特别慎重使用承兑交单;
7)健全管理、定期检查、及时催收、迅速处理。
(6)合同中的托收条款:包括托收时间、交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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